注册商标续展的法律意义

1.注册商标续展可以使商标注册人长时间享有商标专用权

按照《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商标专用权是一项有期限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所以商标注册人只能在法定的期限内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注册商标的续展,则可以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从而也就使商标专用权的存在时间得以延长。这样,商标注册人也就可以通过注册商标的续展而长时间地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注册商标续展的首要法律意义在于,使本来具有时间性特点的权利,转变成可以没有时间限制的权利,从而使商标注册人长时间地享有商标专用权,进而弥补了商标专用权具有时间性特点所产生的不足。

2.注册商标续展可以使商标注册人不间断地享有商标专用权

如果没有注册商标的续展制度,一旦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届满,商标的注册效力随之失去,商标专用权也不复存在。若商标权人想继续使用其商标并想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则必须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过核准注册后方能重新取得商标专用权,其间就会发生商标专用权的断续问题,同时若他人在该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之时抢先一步进行注册,则该商标的权利人还会产生变更问题。因此,注册商标续展的另一个重要法律意义在于,通过注册商标的续展,使商标注册人不间断地享有商标专用权,进而确保商标注册人可以稳定地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在相关社会公众中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能够给企业带来无限生机。商标的知名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告宣传及商标使用年限的长短。一件使用年限长远、具有悠久历史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础,是企业高速增长的源泉。注册商标续展的法律制度,是使商标这一企业的无形资产得以存在、存续以及其价值所在的法律保障。纵观众多的世界名牌,无一不是长期培育和经营的结果。美国的杜邦公司创建于1802年,“杜邦”已响彻世界近200年,“Coca-cola可口可乐”,1893年经注册就成为正式商标;"Kodak柯达”商标出现于1888年,距今已有110多年的历史;德国的奥迪公司成立于1899年,“AUDI奥迪”商标已有100年的历史;出现于一战后的法国“雪铁龙”距今也有80多年的历史;“ADDIDAS阿迪达斯”有50多年的历史;日本“Sony索尼”商标也有40多年的历史;……同样,国内的名牌也不是一蹴而就,一推出就闻名全国的。北京的“同仁堂”医药、杭州的“张小泉”剪刀、上海的“大白兔”奶糖、贵州的“茅台”酒等老字号商标都有上百年的历史。

但一些使用年限长远、已有了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因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和商标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续展注册,丧失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把自己多年来的心血结晶,轻易地丢掉了。

如景德镇市已有近两千年烧造陶瓷的悠久历史。在众多琳琅满目的陶瓷制品中,有一种使用量最大、也最为著名的底款商标,这就是“景德镇”商标。

1979年,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将“景德镇”作为商品商标注册。1982年,为解决公司所属艺术厂参加各项产品评优活动,该公司将“景德镇”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景德镇艺术瓷厂使用。

“景德镇”作为商品商标注册后,它既是注册商标,又是产地名称,景德镇地区生产的瓷器上普遍将“中国景德镇”、“景德镇”、“景德镇制”作为底款标识使用。1993年,“景德镇”注册商标专用权期满后,注册人本应积极办理商标续展,但是由于思想认识偏差、商标意识不强等种种原因,没有将该商标续展,“景德镇”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销。此后,景德镇市政府、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多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要求补办续展或重新注册,但因《商标法》实施后,“景德镇”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不得作为商品商标进行注册。

“景德镇”商品商标专用权丢失之时,正是国内外陶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时期。这一时期景德镇陶瓷一方面得到迅猛发展,另一方面又面临严峻挑战。国有陶瓷企业转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行业竞争愈演愈烈。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外地和本地一些陶瓷企业和个体户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优,坑骗消费者,一度出现人们害怕买“景德镇”瓷器的情况,严重损害了景德镇陶瓷的声誉。面对“景德镇”商标已无专用权,得不到《商标法》保护,同时陶瓷市场管理难度增大、竞争激烈的新情况,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次会同景德镇陶瓷协会有关人员,赴京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反映情况,请示解决办法。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终于使“景德镇”作为陶瓷证明商标取得注册,注册人为景德镇陶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