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一般以版权登记为主。不过由于影视作品的传播能力较强,且具有较强的可记忆性,加上也可以将其作为品牌发展出周边产品,所以商标注册就变得必不可少。


不过不少影视作品在播出之前,并未总是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版权是从产生之日起即创作者即拥有权利。商标却并非如此,因此才时常发生商标抢注事件。


冯绍峰主演《青面修罗》恶评不断,商标未提交注册


近期,李仁港执导,胡军、冯绍峰、金晨、王庆祥领衔主演的古装悬疑动作片《青面修罗》在各大视频平台播出。

 

据悉,《青面修罗》改编自网络作家圆太极的小说《刺局》,制作成本高达2.2亿元,早在2017年就拍摄完成,本来是一部院线大片,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在网络播出。然后播出后恶评如潮,豆瓣评分甚至低至4.2分。

 

鸟企来知产平台显示,目前“青面修罗”暂未查询到商标注册申请,不过“青面”“修罗”却有不少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商标注册,且已经注册成功,分类涉及小食配料、广告贸易、教育娱乐等。

 

冯绍峰主演《青面修罗》恶评不断,商标未提交注册

冯绍峰主演《青面修罗》恶评不断,商标未提交注册


鸟企来认为,虽然恶评不断、劝退观众,但是该保护的还是要好好保护,影视作品不仅应该做好版权登记,还应该为其剧名提前做好商标布局,避免出现商标抢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