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斯,是由比利时人阿道夫·萨克斯于1840年发明的乐器。可能人们对于这个乐器的印象并不是很深刻,但是在很多的演出中总能见到萨克斯的身影,尤其是音色的关系,在演出中起到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每场演出,不管是什么乐器都是有存在感的。关于萨克斯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来选择呢?



萨克斯商标注册遇到近似该怎么办呢?



于商标类别的选择,还是需要通过鸟企来商标分类百科中的查询我们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即萨克斯商标所在的类别是在第15类中的“1501-乐器 - 萨克斯管150089”。


不管是哪个商家想要进驻市场,都是需要有一个自己的商标的,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或者是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得。当然注册商标更能符合自己想要的商标的心意,以及符合公司文化和产品。但是注册商标和转让商标,各有各的优势。商标注册需要花费的时间更多,还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当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遇到近似商标应该怎么办呢?


我国的文字商标众多,其中不乏已经被别人提前注册过了的。因此商家们越晚注册,就越将会容易遇到相似的近似商标,在前面阻碍自己注册。这个时候商家再提交注册申请,其实就是很难通过审查的。因此商家在注册商标遇到近似商标,大致上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一下几种:


首先查看对方的近似商标是否与自己在同一类别中。近似商标可以同时存在,但商家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的类别必须不能一致或相同。我国有四十五个大类商标,近乎包含了所有的商品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等。假使一个商家是以提供服务为主,另一个商家则是以生产或销售产品为主,那么因为经营的不同,从法律和原则上来讲,就算是两个商标完全一致,也都是可以注册和共存的。


其次提出商标异议。只要对方的商标还没授权,那么商家就还有挽回的机会。通过提出商标异议,商家就可以阻止他人获得该注册商标。但前提是,此时的商家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和借口,才能让商标局的工作人员信服。


最后提出撤销申请。假使对方的商标已经注册授权,而商家又想注册该商标时,这时只要有充足的证据,商家就可以提出争议或撤销请求。假使商家使用该商标已经多年,并且已经具有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那么这个时候,多数情况下撤销请求都会被受理且成功的。


以上这几种就是商标注册遇到近似商标的时候我们应该要应对的办法了。相信你应该了解了,如果还有其他需要知道的可以通过鸟企来商标网站中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