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知名品牌控告他人商标侵权,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的提高,此类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发生。商标的正当使用肯定是需要规范的,?也应该有依据可遵循。商标正当使用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正当使用的情形

  商标正当使用是指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这一规定是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的限制。一般来说,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属侵权行为。但如果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就是正当使用,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商标正当使用的情形

  二、哪些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

  (十一)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多个商标同时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1、商标具有从属关系。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可以将一个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区别其他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时可以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这类商标通常被称为“主副商标”,如汽车商标“大众”和汽车型号商标“桑塔纳”。

  2、商标权利人并列使用位阶相同的商标。经过长期广告宣传,并列使用的商标已被消费者充分认可,可共同或单独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如年轻态和脑白金商标同时使用。此种情况也可佐证商标所具有的广告宣传功能。

  3、同时使用的两个商标中,有一个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性质和意义与一般商标不同,它们是用于表明使用者成员资格或证明商品、服务特定品质的,如果符合条件,商标权利人可在使用商品或服务商标的同时,一并使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4、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较为典型的是商品销售者在所售商品上同时使用自己的服务商标,以表明服务来源。

  5、商标的正当使用。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商标的正当使用,符合该条规定的,可正当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同时可一并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6、表明合作关系。两公司经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了某款产品,并同时在该产品上标注两公司分别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两个不同商标。一方面,商标仍可发挥识别功能,因为产品的生产研发是两公司合作进行的,产品本身就来源于合作的两个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凸显商标的质量保障功能,表明该产品结合了两家公司的先进技术,更能吸引消费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标正当使用的情形”等相关法律知识。在大家进行商标使用时,要格外注意在正当范围内使用,不要因为半懂不懂,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以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