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夏天冰淇淋是人们的最爱冷饮之一了,最好每天都能吃上冰淇淋,那是夏季的标配,而且冰淇淋口感好,外形多变,口味丰富,深受人们的喜欢。关于冰淇淋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来选择呢?



冰淇淋商标中的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



通过鸟企来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冰淇淋商标所在的类别是属于第30类中的“3006-面包,糕点 - 冰淇淋用蛋筒3006;3013-食用冰,冰制品 - 冰淇淋300046”。


商标的种类有很多,我们常见的有两种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那么对于这两种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大家了解吗?


首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如同其它商标一样,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那么服务商标呢?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服务标志通常也可称为劳务标志。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主要区别是: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商品质量和特点。服务商标是用以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服务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服务质量和特点。


商品商标出现较早,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早,我国首部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而服务商标出现较晚,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晚,我国首部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是199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自 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如卷烟:和人用药品。而服务商标则全部为自愿注册,不存在强制注册。商品是有形的,商品商标使用在具体商品上。服务是无形的,服务商标使用在具体服务中。


这就是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之间的不同之处了,总之看问题的角度以及想法都是不同的,所以结果也是会有所差别的。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在鸟企来商标网站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