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上,各种的商标侵权案件是层出不穷的,不管是小企业还是大的企业,每天都会上演各种的商标侵权纠纷事件,很多商标纠纷并不是一时就能解决,常常很多时候都是需要花费好几年的时间才能解决完成。



“北京二锅头”的商标之争,让我们一起来追溯一下



在白酒行业中,二锅头的市场格局基本是红星、牛栏山和永丰“三分天下”,但这个市场一直也是“商标战场”。近年来,三家企业起诉侵权的已胜诉案件将近70件,侵权方多为外地企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久前作出的判决一锤定音:北京二锅头酿造工艺和北京当地水土有密切关系,外地企业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产品采用北京二锅头工艺或其他关联,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的行为均构成虚假宣传。


2021年10月25日,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起诉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京桥公司)侵权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


判决书显示,红星公司的取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买了多瓶永定门牌“北京二锅头酒”,酒水瓶贴上标记有“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字样。


在法庭上,法官对红星公司取证买来的二锅头酒做了现场勘验。法官认为,保定京桥公司涉案白酒,瓶贴装潢与红星公司的商标标识比对,视觉效果基本一致,仿冒红星公司商标的意图明显,应认定两者构成商标近似。


法院判决保定京桥公司应停止侵权,销毁现存商品瓶贴酒标包装、装潢材料,赔偿30万元。


多年来,各种与红星、牛栏山、永丰外包装极为相似的“二锅头”充斥全国,不但给三家企业带来销售损失,也对品牌造成伤害。2021年4月,一则网友爆料登上热搜:没开盖的“红星二锅头”里居然有只苍蝇。对此,红星公司回应:经瓶盖、喷码、产品标签等对照,这瓶酒不是该公司生产。


检索裁判文书网,不难发现,近年来红星、二锅头酒业(永丰)、牛栏山一直在通过诉讼进行商标维权,其中已经判决胜诉的案件有69件。


案件共涉及侵权企业62家,其中北京地区以外的企业45家。保定的企业最多,达34家,占北京地区以外侵权企业的75%。


原北京大兴酒厂技术厂长、总工程师王存厚曾在《酿酒》杂志2003年第2期发表文章《北京二锅头的由来与发展》,指出二锅头是北京的特产。二锅头酒是工艺名称,是全国最先以生产工艺命名的酒。晚清时期《食味杂咏》评曰:“烧酒,他省所烧不如京师。”《浪迹丛谈续谈三谈》中也记载:“常闻外番人言,中国有一大至宝,而人不知服,即高粱烧酒也。”


民国时期,北京共有白酒烧锅44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部归北京酒业专卖公司所有。1949年5月,华北酒业专卖公司组建北京酿酒实验厂,确定红高粱为原料,接取二锅头酒。1949年10月1日,这款白酒上市,为国庆大典献礼。王存厚在《酿酒》杂志发表的上述文章,被企业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提交。


在红星公司诉保定京桥公司一案中,二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特别指出:保定京桥公司显著标注使用了“北京二锅头”字样,且突出显示“北京”字样,但“北京二锅头传统酿造技艺”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北京二锅头其酿造工艺的形成和北京当地的谷物(盛产高粱)、气候(寒冷或潮湿)、水质及生活习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北京这一特定地区有实际关系,而保定京桥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产品采用北京二锅头酿造工艺,或其与北京二锅头有其他关联关系,故其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的行为易使相关公众对涉案产品的产地、质量等产生误认,因此构成虚假宣传。


总而言之,商标侵权主要是与企业对于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只有加强这方面的意识,对于商标的保护就能做的比较到位,肯定会有所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