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后,提交的商标材料齐全没有错,通过形式审查后,会进入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达到区分商品与服务的要求,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没有问题,商标会进入初审公告阶段,如果没有通过则被驳回。但商标驳回会被分为全部驳回与部分驳回。

 

出现部分驳回的时候,就会发生要进行商标分割的情况。


商标驳回复审是否应该进行商标分割,3种情况任你选


商标部分驳回时,《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往往会附上《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这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会出现三种情况。

 

1、申请商标复审,申请商标分割

 

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申请。

 

但如果其想尽快拿到已经通过商标初步审定部分的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商标驳回复审时,一起提交分割申请。

 

那么申请了商标分割的部分,会变成另一件商标申请,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但是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进入初审公告阶段。

 

公告期满没有被提商标异议后,即可以获准注册并拿到商标注册证。

 

商标驳回复审的部分则会保留原申请号,进入复审及诉讼程序。如果复审成功,进入初审公告,公告期满不被他人提异议则会获准注册;不成功,则不会下证。 

 

2、申请商标复审,不申请分割

 

商标申请人只要求做商标复审,但不打算提交分割申请的。那些通过初步审定的商品或服务则不会进入初审公告阶段,而仍会作为一整件商标申请进入复审阶段,要等最后结果出来才有定论。

复审成功,则会下发商标注册证;不成功,则只有那部分通过商标初步审定的商品与服务,注册证仍是最初的申请号。


商标驳回复审是否应该进行商标分割,3种情况任你选


3、不做复审,自动分割

 

如果商标申请人不打算做商标复审,商标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会自动分割。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会直接进入初审公告阶段,三个月公告期满且无人异议,下发商标注册证书,予以注册。

 

商标分割程序是在商标被驳回阶段中的一个小小分支,商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如果商标申请人需要做复审,会建议一起做商标分割。这样可以提前拿到分割部分的商标注册证,也不影响商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