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的手续

1.主管机关

在我国,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专门负责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想要注册商标的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向商标局报送申请书、商标图样和有关文件,缴纳申请费用。在提交完有关文件以后,申请人还应填报《报送申请注册商标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商标局留底存查,一份由商标局加盖收文专用章后退还申请人留存,作为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凭证。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具体手续

(1)填报《商标注册申请书》。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行政管理总局提供的统一的申请书格式及规定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报送商标局。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的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并使用标准的简体汉字,字迹应当工整,易于辨认。填写的商标名称应当与附送的商标图样一致。外国人申请注册的,应当使用中文。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也应当附有汉语译文。

2)填写的商品名称,应当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而不应写商品的型号、俗称或译音名称,比如茅台酒就不应写它的特定名称“茅台酒”,而应写通用名称“白酒”。如果商品有多种称谓,则以《商品或服务分类表》为准。新商品应当附加说明,必要时还应附有样品,以便确定其名称。

(2)交送商标图样10份。申请人应当附送商标图样10份及黑白墨稿1份,并将1份商标图样贴在申请书的“商标”框内。如果是彩色商标,还应在“商标”框内写明指定颜色,否则将按黑白色商标注册和保护。商标使用的汉字应当书写规范,使用书法或者繁体字的,要说明书法和繁体字的出处和来源,使用汉语拼音的,应当是普通话语音。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商标图样的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圆形商标的直径应该在5厘米到10厘米之间。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经发证机关签章的复印件。申报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不应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申请人自己直接办理的,还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4)提交其他文件。如果商标注册是通过商标代理人代理,应当附送授权委托书。申请商标是药品商标的,应当附送省级卫生厅(局)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烟草制品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报纸、杂志名称申请为商标时,须附送新闻出版署(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登记证。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要求申请优先权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用。申请费用一般包括申请费、注册费、印花税。不过注册费和印花税在商标注册公告以后才缴纳,所以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要缴纳申请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