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是一个服饰品牌,在2018年的时候正式进入了中国市场,并成立了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区的产品销售。但是近日,高端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Canada Goose)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处罚款45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加拿大鹅”商标因使用问题而被罚款45万元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信息,首先羽绒的保暖性能受鹅、鸭的生长周期影响,而与产地、气候无关;其次在当事人销售的190款羽绒服装中,鹅绒产品约占16.8%,鸭绒产品约占83.2%。


相关人士表示,“加拿大鹅商标用在羽绒服上,本身就有误导性。”如果认定加拿大鹅商标在羽绒服装上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加拿大鹅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信息,2018年9月起,希计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CANADA GOOSE官方旗舰店”,委托上海博道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商品发布。同月起,网站发布“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的文字内容。


调查发现,Hutterite羽绒是指采自加拿大北部Hutterite群落养殖区的鸭、鹅的绒毛。而经调查人员向中国羽绒协会及上海服装行业协会了解,羽绒的保暖性能和羽绒的蓬松度、绒子含量两个指标直接相关,这两个指标受鹅、鸭的生长周期影响,生长周期越长,羽绒成熟度越高,保暖性越强;体型大、发育成熟禽鸟的羽绒质量最佳。


因此,在禽鸟品种相同的情况下,羽绒的品质和禽鸟的成熟度有关,和产地、气候无关。当事人强调“Hutterite”产地来彰显羽绒的保暖性无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调查还发现,在当事人销售的190款羽绒服装中,鹅绒产品约占16.8%,鸭绒产品约占83.2%。也就是说,其销售的大部分羽绒服并非使用保温性能更出色的高蓬松度鹅绒,而是使用了蓬松度较低的鸭绒,因此,当事人以偏概全地称其产品所使用的羽绒“优良且最保暖”与事实不符。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一个商标带有欺骗性,可能让公众或者消费者对商品本身产生错误认识,那么这个商标就禁止使用。


而加拿大鹅商标用在羽绒服上可能是表明商品的产地:加拿大;也可能表明商品的填充材料:鹅绒。一般这种情况下是不予注册的。但商标法中对待缺乏显著性的商标还有例外,就是通过使用,人们逐渐接受它是个商标了,这个时候它就可以注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