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而如果是恶意注册的商标那就不对了,意义就很大的不同了,是需要受到惩罚的。近日,某网络科技公司委托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7个“长津湖”商标,结果相关申请不但被坚决驳回,两家公司还双双被行政处罚。



“长津湖”商标被恶意注册,遭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罚款



自从《长津湖》电影上映以来,长津湖商标是被抢注的事情一直都有上热搜的。大家也知道对于“长津湖”这三个字的意义非凡了,整个影片讲述了一个志愿军连队在极度严酷环境下坚守阵地奋勇杀敌,为长津湖战役胜利作出重要贡献的感人故事。所以一想到有些人用长津湖来进行炒作,是很让气愤的事情了。


不过对于这次市场监管局对恶意申请注册的“长津湖”商标的公司做出行政处罚,也算是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示,抗美援朝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曾在长津湖与美军交战,以‘长津湖’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厦门某网络科技公司于2021年1月委托厦门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了多达7个“长津湖”商标,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显然,受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为图谋不当利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已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事网络公司被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的罚款;涉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甚至收到了高达1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目前除了北京加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功注册的“长津湖”商标,其他公司和个人大多被宣告商标驳回或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