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世界经济步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与尊重,大家对于商标的意识也是越来越强了,都知道了商标的重要性,而且商标局的商标申请量在不断的增加中,相对的,驳回率也在不断的增加中。


商标注册被驳回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所以现在很多时候对于驳回已经是很习惯了,一般商标驳回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部驳回,指的是整个商标所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驳回。另外一种是部分驳回,指的是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项目被驳回。


那么对于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你知道有哪些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是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的驳回。现在很多的商标注册查询工作都是商标代理机构完成的,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是不同的,如果遇到不专业或者经验少的代理机构,那么查询结果相对可信度是较低的。


然后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导致驳回。商标自身由于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被驳回。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在商标注册前一定要注意这一点才行。


其次盲查期导致的驳回。商标盲期是无法避免的,我国商标法会根据申请在先的原则来驳回后提出申请的商标。


另外商标名称不规范和与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近似,还有商标缺少显著性等都是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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