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很多人因为对于商标知识的不了解,一拍脑袋想到的词语就直接提交注册申请,往往因此商标被驳回。
其中商标近似与缺乏显著性是商标驳回的常见原因,对此,有人会放弃,有人会通过法律手段争取拿下商标,不过自然有成功也有失败。
近日,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今麦郎”)的 “1袋半”商标就被判无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仅使用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直接表示主要原料、数量、重量、质量等特点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此次今麦郎的 “1袋半”商标,正是违反了此条规定。该商标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会是的消费者将“一袋半”理解为商品重量的直接描述,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
而后续今麦郎补充的证据也并无法证明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获得了显著特征,未得到认可。
鸟企来小秘提醒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要注册商标,最好提前了解商标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避免使用缺乏显著性的词语或图形等标志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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