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话商标 都是由一个公司请求的,也有一些是一起的,那么商标能够两个公司一起拥有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其实是可以一起注册的。商标法第五条规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一起向商标局请求注册同一商标,一起享有和像是该商标专用权。


那么对于共有商标权的特征你知道吗?共有商标权的重要特征是其主体的复数性。共有商标权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它表达的是权力主体的复数而不是权力客体的复数。数人基于一起注册或许一起受让而拥有对同一商标的专用权,才是共有商标权,假如是同一主体对数个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则不构成共有商标权。


共有商标权的另一个特征是其权力的单一性。共有商标权是一个商标权而不是数个商标权,共有是指对同一商标的共有而不是对数个商标的共有。假如数人既对甲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又对乙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则是两个独立的共有商标权,而不是一个共有商标权。


需要指出的是,共有商标权是数人对同一商标的权力共有,与该商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无关。假如只要一个商标权人,则无论该商标被使用在多少品种的产品或服务上,它都不会是共有商标,相反,共有商标无论是使用在一种还是多种产品或服务上,它都是共有商标。也就是说,共有商标权不会因为它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品种的多少而有所差异。


关于共有商标是如何来请求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一起向商标局请求注册同一商标,一起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改变请求书。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改变证明文件。


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许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同时改变;未同时改变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改变请求,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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