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续展

1.商标权续展的概念

商标权的续展,是指经过商标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和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得以延长。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权10年有效期满后,商标权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权人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可以无限次地申请续展,每次续展之后的商标权的保护期仍然为10年。

2.商标权允许续展的原因

商标权允许续展,是商标权不同于专利权、著作权的地方。允许续展,意味着商标权人只要履行了必要的手续,那么他针对某一商标的商标权其实可以是永久存在的。而专利权和著作权就不一样,不管它们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只要保护期届满,包括权利人在内的所有人就不可能再享有专利权或全部著作权,只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期限的限制而继续存在。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是因为这几种权利的权利对象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专利权和著作权的权利对象是人们的智慧结晶和成果,它们的功能和目的都在于增加人类的所有知识存量。因此专利权和著作权需要平衡好这样两种利益,或者说同时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对智慧成果的生产者给予一定的报酬,从而刺激更多的智慧成果出现;二是有利于智慧成果的传播,使人类知识总量能够更快得到增长。这两个目的是会发生冲突的,法律又要保证智慧成果生产者的必要利益,又要不因此而妨碍智慧成果的传播。所以现代专利权和著作权制度就设计了不能续展的期限来解决这一问题,在保护期内,他人使用智慧成果必须给付生产者报酬,以实现第一个目的,在保护期届满以后智慧成果则成为自由产品,可以自由传播,从而实现第二个目的。

商标权的权利对象——商标则不一样。商标虽然也需要经过人们的设计,也可以说是人类智慧成果的一种,但是商标权制度并不是为了保护设计人对这种智慧成果的创造利益和增加人类的知识总量,而是为了保护人们使用商标以后所产生的商业信誉这一无形的财富。它同样也要平衡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以使其能够享有商标代表的商业信誉;二是为了在商标处于闲置状态,不再代表商业信誉的时候,使商标资源可以为有需要的别人所用,而不至于出现商标权人不使用,别人也不能使用的浪费商标资源的结果。商标权制度用可以续展的期限来解决这一问题。在保护期内,他人当然无权使用注册商标,这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但在保护期届满以后,如果商标权人不申请续展,则意味着商标权人不再需要使用商标,他在商标上不再有什么利益要求保护,这时就当然允许需要使用的他人来使用该商标了。商标权人和他人的利益通过这一制度得到了较好的平衡。否则在保护期届满以后,如果商标权人仍然需要使用商标而又不允许商标权人续展的话,就会导致过分忽视商标权人利益的结果。

3.商标权续展的性质

关于商标权续展的性质问题,历来就有争论。有的人认为注册商标的续展是原有权利的延期存在,原有权利并未因此而消失;有的人则认为注册商标的续展属于权利的更新,是原有权利的消灭和新的权利的产生。目前,第一种看法是通说。因为如果按照后一种看法,商标权的续展是旧权利的消灭和新权利的产生的话,那么基于原有商标权的所有法律关系就应该随之而消失,比如商标权人与他人订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这一合同关系也就随之而消失,他人需要继续使用的话,只有与商标权人重新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才可以。这无疑为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目前一般认为商标权的续展属于原有商标权的延续。
商标权的续展

4.商标权续展的程序

(1)申请商标权续展的主体。有权申请商标续展的人并非仅仅限于商标专用权人,商标专用权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商标续展。也就是说除了商标权人以外,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注册商标财产权人和合法继承人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

(2)申请商标权续展的期限。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申请续展注册,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有效期届满之后6个月这一年的时间之内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之后的这6个月叫宽展期,是为了给商标权人最后的申请机会。如果在宽展期内商标权人仍然不申请续展,商标权人就再没有申请续展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溯及地失效,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并予以公告。

(3)申请商标的续展登记的具体程序。

1)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对商标权续展提出申请时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5张,并交回原来的《商标注册证》,同时还应提交在有效期届满前3年内该商标的使用证明。申请书上应当写明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证号、有效期届满日期、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申请续展的日期,同时还应缴纳续展申请费和注册费。如果申请人是在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还应在申请书上写明有效期过期的天数,并缴纳续展延迟费。

2)商标局对续展申请进行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是否已过宽展期、商标名称、商标图样、使用商品、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事项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

3)核准。对商标续展登记的申请,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不得续展的情况,而手续又齐备的话,商标局将予以核准,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续展注册的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对商标续展登记的申请,有下列情况的,不会得到核准:①过了宽展期或者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之前提出申请的。②自行扩大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的。③有《商标法》第44、第45条规定的应由商标局责令商标权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的行为之一的:“(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或者“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④有其他明显违反现行商标法律或相关规定的行为的。

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的,由商标局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通知其申请被驳回,同时将续展注册费退还申请人,申请费不再退还。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