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一直都是人们喜欢的美酒之一了,很多人喜欢睡前喝杯葡萄酒,可以美容养颜,帮助睡眠。市场上葡萄酒的品牌是相当的多,张裕解百纳葡萄酒想必大家都是有听过看过喝过的吧。张裕解百纳是中国葡萄酒的著名品牌,也是张裕用蛇龙珠酿酒葡萄重点打造的经典产品之一。



“解百纳”商标侵权案二审已有结果



红葡萄酒中的一些主要原料(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的英文名称共同的前缀词“Cabernet”。而“解百纳”就是由“Cabernet”翻译而来。也就是因为这个葡萄品种之意,所以因“解百纳”商标而引发的纠纷却是持续不断。


据悉,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张裕集团),前身为“张裕酿酒公司”,1892年,由我国近代著名爱国华侨实业家张弼士投资300万两白银创办,是中国第一家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企业。


张裕集团于2001年5月8日申请注册了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并于2002年4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3类的酒(饮料),葡萄酒、鸡尾酒等商品。2012年4月27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解百纳”商标为驰名商标。随后,“解百纳”商标被授权许可给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张裕公司)使用。


张裕公司发现济南正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商公司)销售的葡萄酒瓶身正面及瓶身背面瓶贴的上部均标注有“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字样,于是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正商公司及生产商今朝美长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今朝美公司)起诉至法院。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今朝美公司与正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今朝美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正商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随着二审判决出炉,张裕公司最终打赢了这场商标保卫战。其实,这已不是张裕集团第一次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了。


据海淀法院网信息,因认为北京龙徽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龙徽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带有“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张裕公司以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张裕公司诉称,其在福建某购物商城内买到一瓶标有“解百纳”字样的侵权葡萄酒产品,该产品由北京龙徽公司生产,在福建、江苏等地均有销售。北京龙徽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达2亿余元人民币,是大型老牌酒水生产厂家,其侵权故意明显,情节恶劣,给张裕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因不满他人擅自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解百纳”商标,张裕公司将河北省昌黎长城庄园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城庄园公司)与北京市琉璃河金宝源副食超市(以下称金宝源超市)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2019年4月10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过程中,长城庄园公司辩称,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在2002年被核准注册至2010年期间一直处于商标争议状态,权利状态并不稳定,直到2011年张裕公司才发布公告要求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而涉案葡萄酒的瓶身所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早于张裕公司发布相关公告的时间,所以涉案葡萄酒并非商标侵权产品。


据了解,该案并未当庭宣判。至于该案最终走向会是如何,只有等进一步结果出来才可知晓。


对于这种傍名牌的行为肯定是不支持的,发现的话还是需要积极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护的,所以对于企业商标还是需要做好商标布局,减少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