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时光总是无忧无虑的,现在回想起来还是那么的想念,想念那时候的零食,那时候伙伴,那时候的各种。朋友们你们还记得小时候吃过的上好佳食品吗?我们应该是不陌生的吧,童年的记忆了,上好佳虾片应该是小朋友们的最爱了,每天放学隔壁的小卖部是常客,都会选择买上一包上好佳虾片。



“上好佳”商标与“上口佳”商标之间的纠纷



很多人以为上好佳是我们国产品牌,其实不是,上好佳其实是正统的菲律宾品牌。由于创始人的福建血统,在起名时,商标名称中的“上好佳”取自闽南语“最好吃”的谐音。


经过多年的经营,这家专门从事休闲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不仅畅销全国城乡市场,还外销到日本、韩国、新加坡及欧美,颇受海内外消费者的青睐。 其名下拥有多件“上好佳”系列商标,经使用在中国已广为相关公众所知晓。而“上好佳”商标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现如今我们去超市还是能够买得到各种上好佳系列的零食,当然就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的味道了。近日,金华海丽食品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上好佳公司对金华海丽公司已注册的“上口佳”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注册号:19024122(简称争议商标)。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金华海丽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查明后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判决:驳回金华海丽公司的诉讼请求。


金华海丽公司再次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在呼叫、整体外观、显著识别部分等方面差异明显,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等,请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裁定。


法院经查明,诉争商标由中文“上口佳”及对应拼音“SHANGKOUJIA”构成,显著识别部分为“上口佳”。引证商标一由中文“上好佳”、字母“Oishi”及图构成,显著识别部分为“上好佳”,引证商标三由中文“上好佳”构成。二者的显著识别部分仅一字之差,且在文字构成、呼叫、设计风格等方面相近。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最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金华海丽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上好佳已经是获得了驰名商标了,对于商标侵权肯定是会有各种方式将其近似商标无效掉的。所以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也要遵守商标法,不要考虑一些近似商标,容易犯错的,要远离驰名商标有近似嫌疑的商标,不然也是容易被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