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为了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商标的核准,核准之后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就可以放心的使用了,当然如果有其他企业侵权的,我们就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了。



“逍遥镇”商标已经被注册,却要每年交会费,究竟怎么回事呢?



11月18日,50多家胡辣汤店使用逍遥镇三字被告上了热搜。据悉,焦作四五十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因侵权被索赔3到5万。


据了解,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功注册“逍遥镇”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餐饮住宿、方面食品等,相关商标注册于2003年1月。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在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三字,侵害其商标权为由,起诉多家胡辣汤店,并表示商户想要继续用这牌子,需要每年交一千块钱会费,不然就要赔偿3到5万。注册了地名商标还要收取会费,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那么对于地名是否注册成为商标呢?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据了解,逍遥镇只是镇一级,是可以注册商标的。对于商标注册我们需要提前查询下商标是否有近似或者相同商标的存在,如果有可以更换下商标或者重新注册新的商标,不然注册来也是被驳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