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香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主要因为色泽悦目、味甜爽滑、香气浓郁、皮薄肉细、酥脆爽口、汁多渣少、落地即碎、入口即化、耐久贮藏、营养丰富等特点,被誉为“梨中珍品”、“果中王子”。所以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青睐,都比较这个品种的梨。而近日,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卖香梨用“库尔勒”字样,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



“库尔勒香梨”商标遭侵权,而获赔近百万



天眼查App显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登记于1994年6月,注册资本3万,法定代表人为盛振明。目前该协会仅有一枚饲料种籽类“库尔勒香梨”商标注册成功。


开庭公告显示,自2018年至今,库尔勒香梨协会已将600余家水果店及公司起诉至法院,涉及全国18个省份。


目前该协会关联的500多条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其多以“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要求被告赔偿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据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至今,该协会通过起诉商家侵犯商标权已获赔97万余元。


通过以上案件也让我们知道了商标不可侵权,一旦侵权了他人的商标,最终还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