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了外卖平台之后人们都开始了点外卖的生活,想要吃什么?几点吃?都是可以通过外卖的形式就能可以点餐,送餐,特别的方便,也让更多的年轻人选择了每天点外卖生活了。而其中饿了么和美团是我们最为熟悉的外卖平台,也是平常我们使用最多的。



“饿囧了”商标注册成功,能与饿了么分清吗?



据悉,“饿了么”是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旗下的生活服务平台,深受大众喜爱,可以说它是中国餐饮业数字化领跑者。近日,据十象知产查询得知,因泉州尚可贸易有限公司在酒类商品上申请“饿囧了”商标引发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异议。


据了解,2019年12月,泉州尚可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第 43485716号“饿囧了”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33类“白酒、黄酒”等商品上。


法定期限内,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虽然“饿了么”与“饿囧了”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均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但是,双方商标文字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公众混淆误认。


此外,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饿囧了”商标是恶意摹仿、抄袭,也不能证明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因此,根据《商标法》第35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43485716号“饿囧了”商标准予注册。


另外,泉州尚可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多个“饿囧了”商标,国际分类涉及29类至33类、35类广告销售以及43类餐饮住宿。商标于2019年12月申请,大多数在2021年7月份后成功注册。


那么对于“饿囧了”商标的注册成功,会不会让大家跟饿了么搞错呢?不过这些商标相似度这么高,很明显的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企业应该要加强商标的保护意识,这样才不会有近似商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