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并不是随便就能注册,也随便就能注销的,都是需要有一定的规定才行的,在商标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申请注销“中華”“人民大会堂”等商标被驳回,到底怎么回事呢?



像比如“中華”“人民大会堂”“三沙”“中南海”……无论是烟民还是非烟民,国人对于这些香烟的名字想必并不陌生。有着高大上的名字,但是也常常因为商标名称的问题而有很多的问题。近日,民间公益组织状告“中華”“人民大会堂”等商标案一审结果出炉,再次引发了舆论关注。



申请注销“中華”“人民大会堂”等商标被驳回,到底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是一所成立于2001年的民间公益组织,2019年9月,该公益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申请依法注销“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商标,称异议商标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违反了《商标法》。


202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案做出裁定,认为异议商标本身不会有害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产生不良影响,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驳回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诉求。随后,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选择继续上诉。


我国是世界上烟民人数最多的国家,烟民大约3.5亿人,平均每4人中就有一个是烟民。国务院在2019年7月发布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30%,而现今达成的数据不足15%,控烟行动可谓迫在眉睫。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发言人吴宜群表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等香烟商标无效撤销的行为,也是为了推动中国建设“无烟城市”的进程。


那么对于“中華”“人民大会堂”“中南海”这些商标是如何通过注册申请的呢?


其实,这些商标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存在了。“中崋”商标获准注册于1979年,“人民大会堂”商标获准注册于1985年,“中南海”商标获准注册于1997年。这些老牌商标因为注册时间之早,不受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的法律条文影响,因此得以延续下来,才会给人留下“无法撼动”的印象。所以就算是申请注册也是被驳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