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逐一办理注册的程序

目前的惯例是申请人通过当地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对国际申请实行强制代理制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外国人通常不了解当地的法律和习惯,所以愿意委托当地代理人办理。我国商标使用人想要在他国申请注册,最好也是通过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人可以委托以下机构作为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国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经销商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另外,在香港、澳门地区申请注册的,则可以通过我国驻香港、澳门的商务机构办理。

1.申请的准备工作

在提出申请前,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最好查询清楚有关情况,以避免提出的申请不符合当地法律要求,或者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退回。申请人应当了解这些情况:申请国是否为《巴黎公约》缔约国,或者是否与我国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代理注册人的情况;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还是使用在先原则;申请商标注册的必备手续和书件要求;商品的情况及注册种类;是否需要实质审查;商标的禁用条款;是否要求商标已经使用或者准备使用等。

2.申请手续

目前,各国对于申请注册的手续和书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但总的说来,一般申请人应该提交这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和事项主要有商标名称和图样、商品名称和所属类别、申请人地址和名称及有关情况说明等。

(2)商标图样。大小一般不超过10厘米X10厘米,并且不要用照片代替。

(3)本国注册证件。

(4)国籍证明书。

(5)商品单据及其分类情况。

(6)代理委托书。

(7)商标印版。这是预备注册主管机关接受申请后进行商标公告时用的。

(8)如果申请国承认申请人确实享有优先权的,申请人应当声明自己的优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需用外汇支付,申请人可以用汇付方式支付给代理人或者注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