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中最不缺少的就是商标纠纷了,每天都有在发生的,当然企业对于这种行为也是很头疼,但是就是止不住这种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就要积极的维护,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中国铁建与中铁国建的商标纠纷,对于商标还需要仔细辨别才能分清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国铁建参与建设了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型铁路建设项目,承建了国内主要的跨江、跨河和跨海大桥,以及国内几乎所有的标志性隧道,包括穿越长江、黄河及海底隧道等。中国铁建还承建了海外工程项目,可以说中国铁建这块招牌现已享誉全球。


2004年4月7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7类“建筑”等服务上申请了第4002282号“中国铁建及图”商标,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专用权期限至2023年12月13日。经过长期广泛宣传使用,上述商标在建筑行业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2014年5月21日,中铁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国建)成立,同年6月18日,中铁国建在第42类上首次申请注册了“中铁国建及图”商标,目前该商标还“在撤销/无效宣告审查”中。根据相关的调查显示,中铁国建随后又申请注册了4件“中铁国建”有关商标,指定使用在多个类别上,目前商标申请均被驳回,商标已无效。


值得在意的是,中铁国建还对外投资成立了“中铁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一系列以“中铁国建”为字号的公司,从“中铁”一局注册到“中铁”十局、“中铁”三十三局也在申请名单上,且这些公司绝大多数注册资本均上亿。


因此,中国铁建遂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中铁国建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索赔300万元。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行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侵权,同时被告行为有攀附中国铁建公司的故意,已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判决被告更改企业名称、删除涉案文章,停止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505000元。


此外,中国铁建还曾起诉一家名为中铁国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案由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原告主张被告已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的诉讼理由不予支持。但结合在案证据,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共计105万元。


所以作为国有企业,中国铁建的商标是不容侵犯的,不管是中小企业,商标也是同样有法律保护的,都是不能够侵权的,一旦发现都是要进行维权处理,侵权者会受到一定惩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