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上有商标的地方就会有各种的纠纷,这是常见的,也是避免不了的。所以商标只有注册成功了,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才能安心使用,当遇到各种商标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这个案件又是一个商标侵权的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晓蜜”商标遭侵权,结果如何呢?



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水果品牌“晓蜜”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某水果店因销售假冒“晓蜜”牌蜜瓜,被判决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8万元。


原告海南胜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种植、销售哈密瓜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是国内独家代理经销西州蜜25号哈密瓜的农业公司,依法持有第10304396号“ 晓蜜”、第41626323号“晓蜜”注册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31类的植物、鲜水果、甜瓜等商品上,上述商标至今有效。“晓蜜”品牌曾获“2016年海南热带水果十大品牌”等荣誉,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021年8月,原告诉至常熟法院,称被告某水果店未经其许可,擅自在经营的店铺内销售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哈密瓜产品,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核准注册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亦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原告商标知名度、正品蜜瓜价格、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销量等因素,作出前述判决。


商标侵权是不可取,最后还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得不偿失,只有自己注册了商标的那才是自己的,可以放心的使用,冒用他人的商标最后的结果就是如此,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