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商标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的,但是还有一种商标常常被忽略的就是立体商标了,立体商标注册程度也是相对的比较难一点,但是在市场上熟悉的立体商标大家应该都是有看到过得,比如麦当劳的“M”,还有费列罗等等,这些都是比较著名的立体商标。
这不又有企业注册了立体商标,不过这个过程并不是很顺利。晨光这个品牌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吧,作为职场人士几乎人手一只的“经典”产品,K35中性笔是晨光公司在2002年自主研发的国产第一支按动中性笔,凭借着简约便携的外形且书写流畅的使用体验,一经问世就获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2019年3月,晨光公司着手为这个经典的产品申请立体商标,申请号:36924249。
由于我国有关于立体商标的法律规定较晚成形,商标法于2001 年修正时才对立体商标(三维标志)的可注册性进行了相应规定,且在司法实践中,就判断立体商标显著性以及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等问题,始终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因此相较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的注册数量及注册成功率均较低。而晨光公司在为K35注册立体商标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近日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晨光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6924249号商标在经历2次诉讼后,最终难逃被驳回的命运。
根据判决书显示,造成该商标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显著性。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整体表现为笔的直接外观视图,直接表示了商品的通用图形,根据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易将其整体认知为笔类商品的通用外形,而非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因此诉争商标整体上无法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固有显著性。
同时法院也强调,即使该包装形状系申请人所独创或者最早使用,也不能证明其具有作为商标的显著性,仍应考量相关公众是否会将该包装形状整体识别为商标。综上,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所以对于商标注册,最为主要的还是商标要具有显著性了,这是商标注册必不可或缺的最基本条件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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